6 启盛
莫名其妙消失了一个区级领导不是小事,警察花了半天就找上了当天最后见到那个领导的高启盛,高启盛坐在审讯室里半真半假地说了半天,但是证据早被处理得一干二净,警察再怀疑他也没办法。况且陈金默处理尸体的细节一直没跟高启盛讲,警察也看出来他对这方面确实不知情,二十四小时一过,还是不得不把他放了。
高启盛从看守所出来就被送到高启强家——这事不难猜,最近高启强啃不下来的一块地就是这个领导在压着。他进去跪下,挨了两个巴掌和一顿骂,等哥把气撒干净了,开始套话。现在惹到的是谁,能帮得上忙的是谁。
“你以后再找陈金默做什么事一定要先问过我,他不干净的,不是你能随便使唤去杀人的!”
他想我比你了解陈金默,我比你清楚陈金默干不干净。
这么说陈金默也比他哥了解他,比哥清楚自己干不干净。
毕竟哥要是知道那个领导是跟他死在床上,死的时候还压着他埋在他身体里,说不定会发疯。
好像这世上所有人都认定了高启盛是个多高贵的宝物,被他哥捧在手心里二十多年养出这么个宝蕴光含的美人坯子高材生,渡了一身的金光站在云巅伸伸手就把他哥拉出泥沼。而陈金默是旧厂街烂泥里的烂泥,烂泥怎么能碰到宝物呢,就像小混混杀人犯怎么能跟乖学生玩呢。
他从哥家里出来,掏出手机,上下翻寻着哥口里刚刚说的破局之人的名字。
他清楚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宝物。烂泥进了瓮上了釉,或许曾短暂地被人捧在手心里过,可是碎了,就比烂泥还不如。
他清清喉咙扯出一个笑来,打通电话。
那位领导答应地很痛快,他对接下来的流程很为熟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先是吃饭,喝酒。脸喝到刚刚飞红是他最好看的时候,他就时不时借着给领导夹菜的由头把自己的腰身若有若无地往男人身上蹭。再喝了两杯,他知道自己的胸口现在也该是一片薄粉了,假装散热解开两颗扣子。领导说了个笑话,他捧着脸看着领导笑的花枝乱颤,颤地带动了翘起的二郎腿轻轻蹭到男人的裤脚。然后手终于搭上他被西装裤紧实包裹的大腿,熏人的酒气终于喷到他敏感的耳后。
“我呀,老头子了,还有八个月就退休了,怕是到时候就帮不上小高总喽。”
“哪儿能啊我的好领导,”他吐出嘴里半软的性器,爬上去岔开腿跪坐到男人胯上,“就怕您把我给忘了呢。”
然后男人咬他肩膀,扯他头发,拍他屁股,把他压在枕头里说他骚。他用肌肉记忆说出这时候该说的话:“就是骚给领导看的,领导帮我这么大忙,还能不让领导爽吗”,然后闭上眼睛,强迫大脑去想想哥,想想高家这两年爬得多么不易,然后努力按下想呕的冲动。
嘶啦,火花飞略过火柴盒,在烟头上绽放,照亮一室黑暗里莹白的脸。又成功卖了一次,替高家解决了一个麻烦,他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房里,看着火光燃烧。
他慢吞吞爬起来,收拾干净,准备开车回家,他想今天不需要陈金默来接了。其实他本来也不需要人接他回家,他从来也没怎么醉过,毕竟喝多了还怎么伺候那些男人上床。他只是很需要在做完爱之后灌下那些酒精,然后才能理直气壮地使唤一次陈金默,才能终于看一看他的脸。
陈金默零零年出狱,可是零二年他才又见到那张脸。
出狱那天是唐小虎去接的陈金默,高启盛只是偷偷站在角落的巷子头,隔着很远看了他一眼。看见以前骑着单车带他吹风的少年佝偻起背,看见以前被白色衬衫映到发光的脸和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蒙上灰色。
他算了算,六年,陈金默今年三十岁了。
他后来在墙角蹲了很久,脊背止不住地颤。
接下来两年,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似乎都很默契地没有见过彼此。他用自己做的枪,让陈金默去给他的黄翠翠报仇,他建议他哥把那个鱼档盘给陈金默,他让唐小虎帮他在旧厂街找个房子,可是他一次也没有去见过他。他只会偶尔在晚上,偷偷去一趟旧厂街,在离他家很远的巷子口点根烟,遥遥地看一眼他家的灯还亮不亮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看见他窗台上挂着的衣服,他想陈金默以前那么爱干净,所有的白色衬衫永远都是洗衣粉和太阳曝晒后的味道,而现在应该都是洗不去的鱼腥味。
可是他就是没法去见他,他躲避有他在的场合频繁到显得心虚。或许有一点点赌气然后猜测陈金默会不会先来找他,可是陈金默似乎也在有意躲着他。两年过去,直到哥说以后让陈金默负责看着他,他们一次都没有见过。
陈金默确实也在有意避开不见,用什么身份去见呢?劳改犯?用一个孩子背叛他的人?他出狱那天坐在唐小虎的车上,听说高启强的弟弟现在做生意很有出息,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荣光的小盛没有看见他刚出狱这副潦倒模样,还是该难过从此以后跟他的小盛应该真的是天上地下再无交集了。
后来陈金默有一次看见一个女人长得很像黄翠翠,但是又不像,因为那个女人大着肚子。他这才想起来黄翠翠也是大过肚子的,只是他没见过。如果当初自己没有抢那辆车,也就能看见黄翠翠大着肚子是个什么样。
可惜他没能看见,出来的时候黄翠翠已经变成一捧灰,穿校服的高启盛也变成腐烂在酒店大床上的婊子。
就像他也有一次路过大学城,看见一个男生站在马路上等女朋友,下课的女朋友笑着朝他跑过去被抱进怀里。他想如果当初没有抢那辆车,是不是也可以看见大学时的高启盛,他应该也可以用几个月攒的钱,坐车去一趟省理工大,在门口等他的大学生男朋友跑出来跑进他怀里。
他那晚回去就做了个梦,梦到穿着衬衫抱着书的小盛从校门口出来,朝他挥着手喊默哥,跑过来的时候风把衣角吹鼓起来。然后他带他出去吃了顿饭,在大城市的夜光下散步,他垂下胳膊,在衣袖的遮挡下偷偷牵他的手。他还给小盛买了点水果零食,让他回头带去学校宿舍慢慢吃。晚上住在学校边的小旅馆里,小旅馆很旧,他很小心地不想弄出声响,小盛软滑的身子被他抱在怀里,他贴着他叫他宝贝乖乖。做完之后他倒在他身上喘,他抱着他的手放在眼前仔细地看。
他说你想什么呢。
在想你啊。
我在这儿呢还想啊。
当然想啊,每天都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怎么又哭了,没人欺负你吧。
没有,就是想你。
还是这么爱哭,有人欺负你就告诉我。
嗯,我哥喊我下礼拜回家一趟呢,我就又能见着你了。
后来他依依不舍地回去,又和他的小男友分隔两地。偶尔会争吵或者吃醋,他生气小盛身边那些跟他同龄也有文化的大学生总粘着他,然后埋怨他怎么半个月也不来个电话。小盛生气他住的楼里有那么多姑娘,然后也埋怨他怎么半个月都不来个电话。小盛很想浪漫的时候给他写了很多封信,他认识的字不多,就对着字典一个个查。小盛的字实在很漂亮,比起来自己的字像是狗爬的,就还是别写回信了吧。然后下次见面小盛就嘟着嘴巴埋怨他一封信也没给他写过,他就揉揉小盛的头,说我会写的字不多还丑,你多给我写点,我多看看,认识的字就多了。
再后来暑假的时候小盛回来,他就骑着单车带他去码头,分一根糖水冰棍,然后带他回家给他做一顿晚饭。做完爱后他们抵着头昏沉沉睡过去,小盛会突然惊醒推开他说再不回家他哥要着急了。他被梦里的小盛推醒,坐在空荡荡的床上喘气。他多想回到梦里,抱紧他的小盛让他不要走,他会说你在这儿睡着别怕,明早起来我给你做早饭。
于是陈金默出狱两年,他们之间仿佛有根线在拉扯,拉近了再扯开,却又不舍得扯断了。
直到这天高启盛在白金瀚喝到半醉,人都走光了,他一个人倒在沙发上小心地捧起手机,那是哥刚刚让他输进去的陈金默的号码。他把手机抱到怀里,那是他和陈金默唯一的连接。他第一千次开始思索他高启盛是不是真的就非陈金默不可,然后被酒精泡到有点晕乎的脑袋就开始做梦,做那个他很爱做的梦。半梦半醒的时候,他终于隔着眼前的水汽按下了拨打。
“...喂?”
八年没有听见的声音,即使带着酒气隔着手机,陈金默还是立刻就听出来这个声音属于谁。喉咙发紧,他回了一句喂,然后那头就是漫长的沉默。
高启盛捧着手机努力不让抽泣的声音传过去,陈金默就站着等,传来的每一声呼吸他都小心翼翼接住,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喝醉了?”
“嗯。”
“白金瀚?”
“嗯。”
“知道了。”
陈金默站在沙发前看着熟睡的人不知道怎么开口,埋在心底八年的人,现在才发现竟然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小盛太过亲昵已经不适合,二老板又太过正式。他随着收紧的心脏轻轻蹲在沙发边上,仔细地把他眉眼重新看过一遍又一遍,早已不是他记忆里未长开的小孩模样,手掌伏在他脸颊上方却迟迟没敢抚上去,最后只是轻轻推了推了他,选了一个最能把两人间的尴尬体现到极致的叫法,“启盛。”